近期有顾客反映我公司部分商品价格设置不合理,公司高度重视,对商品价格进行全面自查。为更好服务群众健康,我公司就药品销售价格做出十项承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严格执行医保各项政策,切实履行《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
二、严格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商业道德,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开展公平竞争。
三、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规定,全力为群众提供价格适宜的药品。不虚高定价,主动参考厂家指导价或市场竞争价及时调整药品价格,不通过随意涨价的形式违规套取医保基金,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四、不哄抬价格。不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
五、不变相抬价。不以医保结算为由,强制搭售商品,变相提高价格。无正当理由,不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药品。
六、不价格欺诈。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规范标价,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实施虚假优惠折价或者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不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七、不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不价格歧视。提供相同商品,不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不得医保支付和现金支付出现价格不一致。
九、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坚决杜绝以药换生活用品或保健品、代刷卡等有损基金安全的违规行为,在定点零售药店中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服务环境。
十、主动规范自身价格和经营行为,如建立不同零售终端的价格比对机制,及时、主动根据市场变化、企业成本、消费者需求,依法依规合理调整商品价格,坚决为消费者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共同维护市场环境。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湖北)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